我的刑法笔记

公平正义需要自己努力争取的!

法定处理途径:向本级公安机关(法制部门)或同级检察院反映。

法律依据及条文:

《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40号)第6条:执法监督的范围:(二)刑事立案、销案,实施侦查措施、刑事强制措施和执行刑罚等刑事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和适当;(七)国家赋予公安机关承担的其他执法职责的履行情况。